尾聲 雨后的彩虹
事后,警方在王文順的身上搜到的手機里找到了他拍下的所有案件的作案過程,其中還有一段視頻,是他挾持了趙海波后錄下的。
趙海波鼻青臉腫的跪在鏡頭前,臉上寫滿了恐懼,為了求生,他看上去是那樣的渺小和卑微,就像是一只隨時都會被人踩死的螞蟻。忍著痛,幾乎是哭著把自己的那些不齒的所作所為全都交代了。
當年他的確接到很多老師和學生的反映,陳水琴在學校有霸凌行為,就私下以此為借口聯系了陳水琴的父母,并從中撈了不少好處,因此他才會對陳水琴格外“關照”,出了事基本都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但后來林佳雯的事越鬧越大,他實在掩蓋不了了,而且也擔心繼續包庇下去會影響到自己,最終只能通過開除陳水琴來平息眾怒,對上級領導也算有了個交代。然而像陳水琴這樣的學生,無論公辦、還是私立,沒有哪個學校愿意接收,都擔心“惹禍上身”,但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之后待風聲過去后,他通過關系,將陳水琴“運作”到了一所普通中學繼續就讀。
除了陳水琴的事,他為了保命,還承認了許多行賄和受賄的事,如收取承建校園建設項目的施工方好處費、貪污學校的各項采購款等等,甚至學校修建一個廁所,他都收取了1萬元的好處費。真的無法讓人想象,這個本應以“育德立人”為己任的教育工作者,卻把教育當成自己斂財的工具,活脫脫變成了一個唯利是圖的生意人,真是讓人唏噓不已。看著他鏡頭里他的慘狀,實在不知應該同情他,還是痛恨他。
至于林福生,他的確并沒有參與案件,在案件發生前,他就在家中遭到了王文順的襲擊,并被囚禁在一間地下室內,但他并不清楚襲擊和囚禁他的是什么人,只知道每天有人會按時給他送一餐飯,看著他吃完后,就給他打針,打完針后他就失去了意識,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他在山上清醒過來為止。
據他回憶,當年女兒自殺后,他的確有想過要去告陳水琴和學校,也找了多名學校的學生,希望他們能夠作證,其中就包括了王艷,但王艷因為害怕遭到報復,拒絕了。就在王艷遭遇車禍當晚,他喝了點酒,在路上又看到了王艷,于是又去求她,但王艷依然沒有答應,而他在酒精的作用下,情緒有些激動,和王艷有過拉扯,之后王艷掙脫了他的糾纏跑走了,他本來的確在后面追,在追到一條巷子的時候,不知踩到了什么東西摔倒在地,再加上原本就喝多了,當時也就沒爬起來,躺在地上睡著了,等他醒來的時候,人已經被送到了醫院。他也是事后才知道王艷遭遇了車禍,雖然當時有懷疑王艷是因為害怕被自己追趕才沖出馬路遭遇了車禍,但他因為害怕,一直沒敢往那方面想,也沒和任何人說過這件事,后來擔心事情越鬧越大,所以從那之后,他也沒再敢去找任何人,告陳水琴和學校的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當他得知整件事的真相后,懊悔不已,不停地扇自己巴掌,然而無論他再如何傷害自己,一切都已無法挽回,或許在接下來的日子里,他將會在自責中度過很長一段時間。雖然他的本意只是想替女兒討回公道,但卻意外的傷害到了另一個女孩和另一個家庭,這樣的結果無疑是為原本就悲慘的案件又蒙上了一層厚重的陰郁。
而王忠信最終也如實交代了所有的真相。
原本他一直在女兒遭遇車禍的地點尋找目擊者,他不相信女兒會平白無故沖出馬路,可是幾年下來,卻始終沒有找到任何線索,直到半年前的一個凌晨,他在女兒遭遇車禍的地點看到了正在燒紙錢的王文順,他才知道了女兒沖出馬路的真相。
當時王文順回來,就是為了查清想要報復的人的一舉一動。直到大約兩個月前,王文順才把計劃告訴了他。原本他聽到計劃后還有些猶豫,但一想到女兒的死,仇恨瞬間蒙蔽了他的雙眼,讓他失去了理智。他先是幫王文順不停地預演了十幾次的計劃,以確保實施時萬無一失,之后他就在王文順抓了林福生后,到林福生的家中偽造了證據。
然而殺陳水琴和綁架傷害李曉東,王文順都沒有讓他參與,只是讓他負責看好林福生,并每天按時給他送飯和注射安眠藥。而在王文順殺了張志軍一家后,他就按事先商量好的,提前混入人群,然后在王文順跑出來的時候喊“林福生”的名字,目的就是為了讓所有人都認定跑出來的就是林福生,之后他就和王文順一起,把林福生轉移到了山上,再把印上他指紋的作案工具放在他的身邊,雖然王文順也清楚早晚會被識破,但能拖一時是一時。
還有一點,其實原本王文順是準備最后殺了林福生的,但由于在劫持林福生的時候,看到了他女兒留下的遺書,王文順覺得林福生的女兒和王艷一樣都是校園欺凌事件的受害者,林福生的遭遇也非常值得同情,所以最終手下留情,沒有殺他。
至于醫鬧的事,其實是他自己的主意,他始終覺得對李曉東的懲罰太輕了,雖然李曉東已經殘廢了,但一想到女兒當年被他和陳水琴毆打和威脅的畫面,他的心里就非常難受,但他又不敢殺人,再加上王文順已經放走了李曉東,要想再抓回來不太可能,于是他和王文順商量后,就去找了醫鬧去醫院鬧事。他這么做也是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方面是想利用這件事把事情鬧大,讓李曉東的前途盡毀,達到報復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一直以來王文順不讓他參與到真正的行兇犯案中,就是不想他出事,但他同樣也不希望王文順出事,所以他也是希望用這樣的方法留下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接下來自首的時候能說服警方相信他就是兇手,從而保住王文順。
“你真的很疼王文順,而他也非常關心你。”
“是啊,他說不想連累我,怕我雙手沾上鮮血,他姐會怪他。小順那孩子從小我看著長大的,就像是我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雖然他自閉,但乖得很,也聰明,而且因為我女兒從小曾保護過他的原因吧,那時候他經常被村子里的孩子嘲笑欺負,他哥也不怎么愛搭理他,只有我女兒,每次都會安慰他,所以他對我女兒有一份特殊的感情,久而久之,他就稱呼我女兒‘姐姐’了,而且誰的話他都可以不聽,唯獨聽我女兒的,言聽計從。”
“可是無論他有任何理由,他的做法都觸犯了法律,你幫他,值得嗎?”
這是審訊的最后,凌風問王忠信的最后一個問題。
“警官,你有孩子嗎?”王忠信反問道。
“沒有。”
“那等你有了孩子,做了父親,你應該就會明白了。為了孩子,我們做父母的連死都不怕,更何況是做這些事。你知道嗎?每當我的腦海中浮現出女兒被那些‘小人渣’欺負的畫面時,我都恨不得把他們五馬分尸。所以在我看來,根本沒有值不值得,只有如何去做。如果再有一次讓我選擇的機會,我相信為了女兒,我的選擇還是一樣的。我也知道執行私刑是不對的,可是當法律無法替我討回公道時,我只能用自己的方法了。”王忠信的回答非常果斷,沒有絲毫的猶豫。
“我能明白你的想法,因為曾經我就偵辦過一起類似的案件。”
“我真是不明白,為什么未成年人保護法要保護那些人渣,小順說的對,人渣的本質還是人渣,對他們的‘寬容’,非但不會讓他們產生感恩的心理,反而只會讓他們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最終受傷的只會是更多無辜的孩子。對他們這樣的小人渣,就算不能嚴懲,也不該以保護的名義放縱他們。”
的確,王忠信的話雖然代表不了任何人,但無疑是說出了許多家長的心聲,尤其是那些也曾遭受過校園暴力的孩子的家長,相信他們心中的疑問和王忠信是一樣的,而身為筆者的我,也同樣有這樣的疑問。
我也再一次和凌風聊過,我問了他和之前錢正義的案子完結后相同的問題,而他也給了我和當時完全相同的答案。
(“你覺得王文順的做法是對是錯?”我看著凌風,繼續問道。
“立場不同,看法不同。身為執法者,單單就案件本身來說,他執行私刑,肯定是錯的。”凌風閉著眼,回道。
“如果你只是個普通人呢?”
“那就不好說咯。”
凌風的嘴角揚起了意味深長的笑容,而我,完全明白。)
再回到案件本身,雖然王文順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但他在指責趙海波時的一句話說的沒錯,“其實他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如果他當年哪怕能盡到一點點的教育責任,在發現陳水琴那群人的暴力行為后就及早做出正確的處理,至少也會讓他們有所顧忌,之后的行為多少會收斂一些,很可能就不會有后面的事了。”
的確如此,就校園暴力這個行為本身而言,之所以屢禁不止,不是僅依靠法律就能徹底杜絕的,法律固然需要與時俱進進行完善,才能對施暴者起到足夠震懾的作用,但家庭的教育同樣不可或缺,有多少家長像陳水琴的父母,只知道給錢,其他任何事都不聞不問;又有多少家長像李曉東的母親,在孩子犯錯時,竭盡所能去保護,去維護,而為了推卸責任,甚至時刻把“他還是個孩子”掛在嘴邊,殊不知這樣非但沒有起到真正的保護作用,反而是正在一步步的荼毒著孩子的心靈。
而學校同樣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有多少學校的領導擔心丑聞暴露影響學校的聲譽,又或者擔心遭到上級領導的問責影響仕途,于是就選擇能壓就壓,壓不住就選擇“和稀泥”的方法私了,再不行就各種推卸責任。而作為老師,對待這種事他們就算想管,最后也變成了不敢管,畢竟話說輕了,對于施暴的學生起不到震懾作用;說重了,很可能會遭到學生、甚至家長的報復,更有甚者還會跑到學校鬧事,最終學校只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上、下一心,對實在無法管教的學生,干脆就放任自流,由其自生自滅。
所以要想徹底杜絕校園暴力,還是要全社會一起,從多方面一起入手,這樣才能真正讓陽光照射到校園的每一個角落。
哦!對了,就在完稿前,得到了一條最新的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10月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情節惡劣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應當負刑事責任。”
希望這則修正案的最終落實,能夠對校園暴力起到震懾作用,今后不再有一個孩子躲在陰暗的角落里哭泣,而是每一個孩子都能在陽光下健康成長。
案件結束了,凌風也終于可以安心的踏上了開往G省S市的動車了,至于那里等待他的真相到底會是什么呢?